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精神及省委、州委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,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我县统战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,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,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:
一、举报线索范围
1、涉黑涉恶势力扰乱“寺观教堂”管理,操纵、经营“寺观教堂”,敲诈勒索、聚众滋事,侵害信教群众权益的黑恶势力线索;
2、宗教势力称霸一方,寻衅滋事,敲诈勒索信教群众的违法犯罪及幕后推手线索;
3、宗教教职人员参与、支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,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;
4、非法持有枪支和危爆物品,危害公共安全,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;
5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,强揽工程、强立债权、恶意竞标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垄断经营、收取“保护费”、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;
6、利用港澳台侨特殊身份与境外敌对势力勾联,开展破坏渗透、威胁国家核心利益、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行为;
7、组织或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扰民族宗教人士的黑恶势力;
8、保护伞:统战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“保护伞”的违法行为;
9、利用家族、宗教恶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恶势力。
二、举报方式
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、邮件、信函、当面举报等途径和方法进行举报。
砚山县扫黑办举报电话:0876—3120790
中共砚山县委统战部举报电话:0876—3133011
举报邮箱:576886126@qq.com
通讯地址:砚山县江那镇砚华西路11号